離火遊魂卦 | |||||||||||||||
天水訟 | |||||||||||||||
子 孫 |
戌 土 |
█████ | |||||||||||||
妻 財 |
申 金 |
█████ | |||||||||||||
兄 弟 |
午 火 |
█████ | 世 | ||||||||||||
兄 弟 |
午 火 |
██ ██ | |||||||||||||
子 孫 |
辰 土 |
█████ | |||||||||||||
父 母 |
寅 木 |
██ ██ | 應 | ||||||||||||
第6卦 天水訟(訟卦) 慎爭戒訟 中下卦 訟者論也.乃離宮第七卦名曰遊魂卦,中缺官鬼,以離卦第三爻亥水官鬼伏於午火之下,午火是飛神,亥水是伏神,水剋火謂之伏剋飛神為出暴. |
|||||||||||||||
釋 : 爭論,訴訟。(二人爭路之象) | |||||||||||||||
代表爭執不下,要打官司;得此卦者忍為上策。 訟既是爭訟打官司,這對雙方都不利,恃強爭勝,結果必然兇險。得訟卦者大都面臨紛爭之事。麻煩來了,肯定不能算吉,此時應該以靜制動,避免兩敗俱傷,儘量借助外力化解紛爭。如果恃勢欺人則會激化矛盾。 |
|||||||||||||||
初六:告誡爭訟不可拖延過久,應當及早檢討原因,以解釋求得化解。 九二:不可逞強爭訟,應當退讓深自反省。 六三:應當知足,不可逞強爭勝,隱忍自勵才是上策。 九四:順其自然,不可勉強,安於正理,則心安理得,亦不會吃虧。 九五:裁判訴訟,應以至中至正為根本,尤其應該客觀,不可偏私。 上九:告誡以爭訟達到目的,也不足以持久,而且不會受人尊敬,雖勝亦可恥,故人與人之間,能以和為貴者,其褔分綿遠。 ※奉勸善好爭論、訴訟者,切記人與人之緣份此生非親即恩人,知恩不報,知親不敬者,其人一生永無安寧之日,是世間最可憐、最可恥的。 |
|||||||||||||||
◎天水天師大慈悲,不忍眾生苦難受, 甘露天降適天機,化解眾怨名天師。 |
|||||||||||||||
◆乾卦財外莫遠求。勞心用智忌高估。 寅卯日月財可得。中酉四庫空操勞。 |
|||||||||||||||
˙籤王:失運(怖施)飛龍在天,上九卦。 ˙六沖化六沖,要修行,勞碌命。 ˙(艮)東北喪友(坤)利西方南方得朋 ˙卦六沖之宅,注意對面有問題,應沖世、六沖,注意有頭無尾。 ˙ 無庫(辰戌)? 宜走藝術方向或公務員 ˙ 卜病:注意腹中火大,念佛。 ˙ 晚婚、有所爭訟,生意以官司結局。二人分金、耗財,有財會劫財。 ˙ 占病最忌元神動。 |
|||||||||||||||
象曰:心中有事事難做,恰是二人爭路走,雨下俱是要佔先,誰肯讓誰走一步。 | |||||||||||||||
這個卦是異卦(下坎上乾)相疊。同需卦相反,互為“綜卦”。乾為剛健,坎為險陷。剛與險,健與險,彼此反對,定生爭訟。爭訟非善事,務必慎重戒懼。
訟象體: 天為氣體上升,水氣向下流注,兩者相背而行,無法親和。訟端即起。 其德上以剛凌下,下以險伺乎上。一人言,內險而外健。二人言,己險而彼健。健險相持。皆欲求勝,必訟之道,故日訟,乃相爭之凶烈。 二月卦:春 凶 夏吉 秋吉 冬凶 評曰:天水違行之象,田獵無獲之意。 卦意判斷: 此卦乃乾天昇於天,坎水降於下,故有乖違、背情、悖意、生訟之象。得此卦者,必有身心不安,或有與親族、他人之間發生爭論之情,故務必避免爭訟、宜和平對人不可背情任意而為,應隨從長輩之意,不可執意妄為。得此卦須防盜賊,也有遭受嫌疑猜忌而親人疏遠之意。 訟者,必有爭端,否則不會無端興訟。然訴訟並非好事,凡事只求平反,中道而止,勿過於相爭,否則,不論勝敗如何,均俱會受傷害。 倘若情非得已,想要行險悻勝者,有如人行過大河,隨時都恐有滅頂之禍,不得不慎重。 若有遷居、改恆產之計畫,必有驚動凶象,故不宜。 斷之婚姻,因旁人口舌是非不成。但此卦象也宜據理者宜進不宜退,只限婚姻之官訟。 卦象參考: 訟者,言與公也,必言之於公堂之上。天水相背,與物相爭。此卦內險外剛,既臉且健。下卦坎一陽陷於二陰之間,中情窒塞,冤致訟。得此卦者、若止於口舌則不成大事。若初、六爻動、即有他人訟我,須防因小失大,凡事不宜險進,退守為安。 【總結批論】 訟:表訴訟、爭端之象。主大凶象。事情衝突必須到見官上法院,可能必須以法律途徑來解決了!凡事皆不利, 而且已引起很大口舌是非爭執,而必須攤牌互相攻擊的程度了! 疾病:正是生死的最大關頭。此卦為「遊魂卦」,表人的心魂、靈識都已不全游離了,病症主在腦、中風、腦部腫瘤。或腎臟、尿毒、急性尿毒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