兌金遊魂卦 | |||||||||||||||
雷山小過 | |||||||||||||||
父 母 |
戌 土 |
██ ██ | |||||||||||||
兄 弟 |
申 金 |
██ ██ | |||||||||||||
官 鬼 |
午 火 |
█████ | 世 | ||||||||||||
兄 弟 |
申 金 |
█████ | |||||||||||||
官 鬼 |
午 火 |
██ ██ | |||||||||||||
父 母 |
辰 土 |
██ ██ | 應 | ||||||||||||
第62卦 雷山小過(小過卦) 行動有度 中上卦 小過者過也.乃兌宮第七卦名曰遊魂,卦中缺妻財,子孫,以兌卦卯木妻財伏于本卦第二爻午火之下,午火是飛神,卯木是伏神,木生火謂之伏去生飛名為洩氣.以兌卦第四爻亥水子孫伏於本卦第四爻午火之下,午火是飛神,亥水是伏神,水剋火謂之伏剋飛神為出暴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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釋:小的過度。(過獨木橋之象) | |||||||||||||||
代表小有過錯,不應做大事;得此卦者要留有餘地。 小過指小的過度、小過錯。得小過卦者雖是守成之才,但難成大氣候。得大過卦者善治國,得小過卦者善持家。所以得小過卦不可做大事,應該做小事。務實地規劃可得順利,做事留有餘地才能保證安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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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六:應知收斂,不可好高騖遠。 六二:在消極方面,稍為過度,雖然不能發揮積極的功用,但仍然有益。 九三:謹慎不過分,就可以防止,如果屈從,就有被殺害的危險,故應當明辨。 九四:剛與柔、過與斂,必須因應變通,不可固執。 九五:過度強求,不足以成大事。 上六:極端過度,必然招致災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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象曰:行人路過獨木橋,心內惶恐眼裡瞧,爽利保保過得去,慢行一定不安牢。 | |||||||||||||||
這個卦是異卦(下艮上震)相疊。艮為山,震為雷,過山雷鳴,不可不畏懼。陽為大,陰為小,卦外四陰超過中二陽,故稱“小過”,小有越過。
小過卦象體: 山上有雷。雷聲受山陵阻隔,雷聲減小,即小過。又二陽居中,代表主人,四陰居外,代表客人,客人多過主人。本卦四陰二陽,陰爻多於陽爻一倍,故曰小過。 二月卦: 春吉 夏吉 秋凶 冬平 評曰:飛鳥過山之象,門前有兵之意。 卦意判斷: 此卦為震上艮下,震動而止,動和止宜得中和,若過動或過止,皆為過也。又此卦陰之小、過於陽之大,故得此卦時,宜行小事,不宜行大事。又有飛鳥之象,能見其飛,聞其聲,卻不能取之於手之意,萬事似成難成。求財望事不能速成,有口舌之災。 斷之婚姻,其親不遠,只在附近人家,婚雖有礙有疑,但終可成。雖成又有不和,離別之苦象。 得此卦者,也有不得人和而引起糾紛之象。也有與人中絕交往,被背叛違義之凶象。 卦象參考: 此卦陰盛陽衰,陰柔之力量,當不如陽剛之力,故做事宜小不宜大。 又飛鳥過山,只留遺音,取象鳥之高飛,如人之好高驚遠,只聽得其音,卻取之不得。 此卦女人占得不利。凡事需步步為營,腳踏實地為要,知退守者,凡事皆吉,否則為凶。 【總結批論】 小過:表有志難伸、龍困淺灘之意,像犯了一個小的過錯般,而被處罰。主凶象。事事小有不順,有被打壓的跡象,最忌衝動犯上,必因此而埋下禍端。需沈潛、忍耐一段時間才能再有發揮的機運。 疾病:此卦為「遊魂卦」主犯於褻瀆了鬼神不敬之象,需祭拜好兄弟及神佛,祈求化解。病症在神經麻痺、行動不變,或有手足受傷之象。 【運用】 運勢:行事不如意,宜謹守,與六親不和之象。又忠言逆耳犯上得罪人之事,反為害己之因,故凡諸事均有枝節、苦煩,不能達志耳。 愛情:擁有過,但自覺不相稱,已經不掛於心矣。 家運:常生口角,有離家去外地之象。此卦名小過,故有因過而須離鄉耳。 胎孕:腹中有胎,當便見災,過後有小阻,難產之象。須謝灶神方可得安順。 子女:骨肉無情,兄弟不和,多勞苦之象耳。 週轉:小有望,大難成。 買賈:小可,大不可。因過者必有錯也。 疾病:患手、足之患,審察之。病情雖有變惡之向,但治癒有望,不可掉以輕心。 等人:不來,否則會遲到。 尋人:只在原處逃避,當得見。如有債務之爭,別找也罷,恐有過失之錯。 失物:可能遺失在水邊,難現。 旅行:不利。 考試:不理想。 改行:不宜。開業者宜再待時機,否則不利。 訟詞糾紛:爭端無益。宜和。 求事求職:無指望。 |